《关于2021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常德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编辑:刘传琨 时间:2021-02-26 15:07:08
近日,常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2021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了新学期收费政策及标准。
通知明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收取伙食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校服费、课后服务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职业高中仍按省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通知要求: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大门、食堂等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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