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全市多少家单位为职工缴存了公积金

来源:市住房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戴坤利 时间:2022-08-25 18:01:50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常德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1.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43名委员,2021年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有:《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建议》。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常德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9个部室,1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51人,其中,在编109人,非在编42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1.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344家净增单位301家;新开户职工2.64万人,净增职工1.38万人;实缴单位 5328家,实缴职工33.37万人,缴存额50.5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58%、4.31%、7.83%。2021年末,缴存总额401.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42%;缴存余额163.80亿元,同比增长13.0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4家。

2.提取:2021年,9.6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59亿元,同比增长2.7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2.49%,比上年减少3.10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237.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35%。

3.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84万笔23.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4%、3.80%。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90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22万笔251.63亿元,贷款余额146.9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20%、10.44%、 6.4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9.71%,比上年末减少5.62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579笔2014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5206.3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5900万元。

4.购买国债:2021年无购买国债行为。2021年末,国债余额为0。

5.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9.47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19.3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0.05亿元。

6.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9.71%,比上年末减少5.6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1.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52743.40万元,同比增长11.04%。存款利息6475.2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6262.0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6.05万元。

2.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19797.80万元,同比下降27.53%。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3558.51万元,归集手续费-4527.9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168.76万元,其他4936.00万元。说明:归集手续费和委托贷款手续费呈负数的原因在于本年度冲回了以前年度多计提的归集手续费和委托贷款手续费。

3.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32945.60万元,同比增长63.24%。增值收益率2.11%,比上年增加0.65个百分点。

4.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776.6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635.5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533.44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635.5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533.44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9390.0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7833.23万元。

5.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3635.54万元,同比增长9.55%。其中,人员经费1697.49万元,公用经费  266.27万元,专项经费1671.7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9390.08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1.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7.87%,国有企业占15.88%,城镇集体企业占0.53%,外商投资企业占2.9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6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1%,灵活就业人员占1.68%,其他占6.93%;中、低收入占99.44%,高收入占0.5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4.77%,国有企业占7.62%,城镇集体企业占0.34%,外商投资企业占5.2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7.2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42%,灵活就业人员占0.13%,其他占9.26%;中、低收入占99.96%,高收入占0.04%。

2.提取业务。

提取资金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3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04%,租赁住房占0.7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1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34%,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30%。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11%,高收入占0.89%。

3.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4.4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40%,比上年末减少0.6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从发放到按合同约定期限结清总共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59860.2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6.80%,90-144(含)平方米占83.64%,144平方米以上占 9.56%。购买新房占91.2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8.7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3.0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6.9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39%,30岁-40岁(含)占35.74%,40岁-50岁(含)占22.43%,50岁以上占3.4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1.1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87%;中、低收入占99.84%,高收入占0.16%。

4.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94.66%,比上年减少3.6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当年无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无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2021年12月7日出台《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常房金管〔2021〕2号)限定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不超过5412元,最低不低于200元。缴存比例仍为5%-12%之间。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方面,中心曾于2019年3月12日下达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细则(试行)》。自该政策细则公布以来,常德市范围内2021年度共有9名职工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理由提取了个人住房公积金共计48.99万元。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无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2021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无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

3.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

①“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已实现全程网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实现两地联办。

②在各管理部服务大厅设置了“跨省通办”服务专窗,明确专人负责“跨省通办”服务的咨询、解答和办理,聚焦单位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公积金异地办理事项,推行无偿导办、帮办、代办等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延时、错时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助力“跨省通办”事项一次办好。

(2)公积金线上服务推进情况:

截止2021年年底,“常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为45806人,已成为中心向群众公开信息的重要渠道。同时,中心依托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服务渠道,大力推行线上服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便捷的业务办理选择。目前,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已经可以实现六大类归集业务、两大类贷款业务、退休提取业务的办理;“手机公积金”APP可提供查询、退休自助提取和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业务;官方微信公众号可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咨询服务;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可提供查询服务和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政务平台可以提供咨询服务和办理退休、离职、租房等多项提取业务。

4.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进行了对接政务一体化平台等软件系统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和申报,2022年将完成中心业务系统与市政务一体化平台的系统对接。

(2)完成了与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的接口对接。通过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缴存职工可以将本人在常德市以外工作缴存的公积金转入合并到常德市公积金个人账户,实现了异地转移业务全程网上办理。

(3)完成了电子档案系统建设项目。电子档案系统与业务系统的双向交互,为信息全面共享奠定了基础。历史档案数字化全面提升了电子档案的质量,规范了历史档案的管理。

(4)完成了新服务场所信息化及网络安全建设项目。建设了模块化机房,为公积金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物理安全基础;建设了一间集日常会议、业务培训、区县(市)视频会议、无纸化会议系统于一体的多功能培训室,为中心加强对区县(市)管理部的高效指导与管理创造条件;建设了区县(市)监控集中展示平台,为公积金缴存人提供更加优质标准的服务。

5.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中心获荣誉情况:临澧管理部获“国家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汉寿管理部获“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中心获“全省住建系统202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单项工作突出表扬”、“2020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进行表彰-金融组织管理机构”、“‘智慧城市和阳光政务’系列宣传展播活动优秀奖”、“2020年度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考核-驻村帮扶优秀单位”、“2020年度全市履行教育职责等18项工作考核-智慧常德建设工作优秀单位”、“2019-2020年度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常德市八运会成年组银奖”、“常德市八运会优秀组织奖”、“2020年度市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等次”、“2021年度‘信之风’十佳征信宣传志愿者”等荣誉称号;鼎城、桃源、临澧、澧县管理部获当地“2020年度绩效评估优秀单位”荣誉称号;武陵、石门管理部获当地“2020年度平安建设优秀单位”荣誉称号;石门管理部获“2020年度石门县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安乡管理部获“常德市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经开区管理部获“2020年度常德经开区平安建设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个人获荣誉情况:张道贤获“2021年湖南住建优秀内容员”荣誉称号;余敏获市八运会“优秀运动员”荣誉称号;张小煦获市八运会“全能女子组第二名”荣誉称号;刘一婵获市直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杨兵获全省住建系统“习语金句、住建千言”书法比赛二等奖;黄文胜获“2020年度常德经开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邱咏枝获“汉寿县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徐小娟获“2021年度石门县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贺美瑛获“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6.当年无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7.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根据市直纪检监察工委意见,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因郝珉同志违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于2021年7月27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戴坤利] 标签: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和住房 城乡建设部 民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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